2007年3月14日

漫長的過戶歷程 -- 2004/1/19

簽約之後,因為土地的完整性,必須重新土地分割再組合,因此在公文的申請花了許多時間,而且幫我們辦理過戶的代書也許是太忙了,也疏忽了進度,結果一直拖到隔年的一月(2004/1/19)才完成過戶。不過其實我們也不急著蓋房子,所以對這件事也不那麼在意就是了。

2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農業發展條例第31條及第39條規定,業經總統96年1月10日華總一義字第09600001891號令修正公布,故自96年1月12日起申辦之耕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案件,無須再行檢附「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」或「耕地符合土地使用管制規定證明書
不動產買賣過戶之辦理程序
一、申報「土地增值稅」約7天後,拿到土地增值稅(免)繳款書
二、土地登記申請3天
加起來約10天 為什麼辦那麼久(我老婆說辦越久代書會說很難辦,代書費就要越多錢,除非事先談好價錢)新竹縣目前一筆是6000元

JOE JOE HUANG 提到...

唉,之前幫我們過戶的代書很XX,效率差,又耍大牌。算了,已經是過去的事了。